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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酝酿放开黄金进出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5:40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 据东方早报报道,中国的黄金进出口将不再是四大国有银行和少数企业的专利了。中国人民银行12月20日对外公布了《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办法》对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的申请企业资质进行了明确规定,只要注册资本金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符合相关条件即可申请黄金进出口资格。

  《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的受理和审批机构。申请黄金
制品进出口的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近两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已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办法》对黄金进口限制的放开尤其引人关注。在2003年以前,我国还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具有黄金进口资格,此后,央行批准了中行、工行、建行、农行的进口资格。随后,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等6家企业去年获得央行批准,成为首批可以进口黄金及黄金镶嵌珠宝首饰的企业。但央行对具体进口方式及产品均有严格规定。

  一位黄金专家告诉记者,《办法》的推出,是我国黄金业务全面放开的重要步骤。2003年5月央行停止执行包括黄金制品生产、加工、批发、

零售业务在内的26项行政审批项目,标志着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及其制品从管理体制上实现了市场的全面开放。“而现在进出口限制的放宽,更将极大地促进我国黄金交易和消费量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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