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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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2: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1.85股,获得现金为8.12元(税后)。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3日。 3、复牌日:2005年12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4、现金发放日:2005年12月28日。 5、自2005年12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天津港”,股票代码“600717”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12月1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实施内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1.85股股票和8.12元现金对价,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03,521,497股股票和454,375,433元现金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支付对象:2005年12月23日下午15:00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执行对价安排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数量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对价安排执行数量(股)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1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829,105,33057.23-103,521,497-454,375,433725,583,83350.08 2募集法人股股东60,159,4564.15--60,159,4564.15 3流通股股东559,575,65638.62103,521,497454,375,433663,097,15345.77 合计1,448,840,442100.00--1,448,840,442100.00 三、股权登记日、对价股份上市日和现金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3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5年12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3、现金发放日:2005年12月28日。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5年12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天津港”,股票代码“600717”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1、股票对价支付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即:(1)每个账户持股数乘以所获对价股票比例,尾数保留3位小数;(2)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一个账户增加的股数加总得到的股份总数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股票对价总数完全一致。 2、现金对价支付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流通股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现金对价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对价,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对价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股份类别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 非流通股1、控股股东持有股份829,105,330-829,105,3300 2、募集法人持有股份60,159,456-60,159,4560 非流通股合计889,264,786-889,264,786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控股股东持有股份0725,583,833725,583,833 2、募集法人持有股份060,159,45660,159,456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0785,743,289785,743,28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59,575,656103,521,497663,097,15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559,575,656103,521,497663,097,153 股份总额--1,448,840,44201,448,840,442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股东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 1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144,884,044G+24个月后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36个月内,将继续保持对天津港的相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40%)。 1,163,612G+36个月后 579,536,177G+60个月后 2募集法人股股东60,159,456G+12个月后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注:G为2005年12月27日 八、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35号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 邮政编码:300456 电话:022-25705416、25705413 传真:022-25706615 联系人:娄占山、郭晓薇 十、备查文件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文件及表决结果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