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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2: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1
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发布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2月29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27日-2005年12月29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19日

  3、会议召开地点:遵义宾馆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将在指定报刊上刊载不少于两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12月16日公司已在指定报刊上刊载了第一次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5年12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既2005年12月19日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若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本次公积金转增预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相关股东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将负责办理向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委托事宜。有关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的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5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投票方式。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征集人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以委托征集人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100号

  邮政编码:563002

  联系电话:0852-8622952

  联系传真:0852-8654903

  联系人:唐捷、江毅、曾凡燕

  3、登记时间:2005年12月22日-12月28日的每日8:00-12:00,13:30-17: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将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详情请见《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其它事项

  1、现场会议为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5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2:

  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2月27日至29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112长征投票1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

  长征电器1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分置改革议案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3、投票举例

  (1)投赞成票的方式: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购价格申购股数

  738112买入1元1股

  (2)投反对票的方式: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购价格申购股数

  738112买入1元2股

  (3)投弃权票的方式: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购价格申购股数

  738112买入1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二、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必须获参与投票的流通股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

  2、股东在现场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复投票,按照下面的优先顺序进行投票统计: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内,请尽早投票,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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