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强硬 产业调整面临时间大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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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2: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商文 北京消息与原来的《目录》相比,此次新发布的《指导目录》最大特点就是“手段很强硬”。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小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实际上,新规并不“新”。王小广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我国就有类似的产业发展
据了解,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第四章附则中所提到的,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就是新颁布的《指导目录》的前身。 “尽管此前发布的产业目录也提出淘汰落后产能,但由于过去积累的历史性结构矛盾比较深,因而导致落后产能总也淘汰不掉。”王小广这样告诉记者,“然而,从这次新颁布的《指导目录》来看,政府对落后产能的淘汰下了决心。” 根据《指导目录》的规定,部分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被制定了严格的时间表。例如,在煤炭业中,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规模的矿井(极薄煤层除外),要求在2007年底前淘汰完毕等。从时间跨度上来看,一般是在2005年底至2009年底之间。 “也就是说,在‘十一五’结束之前,主要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都将会完成。”王小广肯定地指出,“这种在时间上的严格设限,使得未来淘汰落后产能将变得十分严格。” 除了在淘汰的时间上给出了硬性规定,王小广还指出,新规同时还赋予地方政府部门以一定的责任。通过对时间上的设限以及加大地方政府的责任,国家这次淘汰落后产能的手段很强硬。 在对淘汰类产业更加严格的同时,王小广认为,产业结构调整涉及的方面较之以前也更加综合全面了。他告诉记者,这次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在制定方面考虑得比较全面,既考虑到产业结构调整的大方向,又考虑到现实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以及生产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真正体现了“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三大主题。 “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设想,在‘十一五’期间,要通过提高创新能力,调整产业结构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而这次新规的发布,正是对这一发展目标的具体落实。”王小广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