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辅 发自上海
中石油完成要约收购锦州石化和辽河油田A股股票之后,中石油将继续吉林化工的要约收购。来自吉林石化有关人士的消息称,对吉化的要约收购正有序展开,而此前的两项要约收购为私有化项目积累了一定经验。
上述人士称,由于吉化三地上市的特点,以及其A股流通股只占总股本的5.62%的股权结构,因此只要吉化H股要约收购生效,按照相关规定,吉化A股也必须终止上市。
12月16日,中石油发布了关于要约收购锦州石化和辽河油田股票的完成情况。标志从11月15日开始的中石油要约收购锦州石化和辽河油田两家A股公司率先收官。有关人士称,由于中石油给出的收购溢价契合市场心理,此次收购结果可以说早在意料之中。事实上,早在11月24日和28日,辽河油田和锦州石化经确认的股东已预受要约的股份数就已分别超过了要约收购生效条件的最低线。
截至12月14日要约收购期届满,中石油持有辽河油田和锦州石化的股份分别达到了97.48%和95.87%,远远超出了《公司法》158条关于终止股票上市的规定要求。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两家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未接受要约的股东仍可将所持有的股票按照要约价格向中石油出售,中石油将予以收购。
中石油方面对旗下三个公司的私有化寄予厚望。有关人士称,辽河油田和锦州石化的成功收购,标志着中石油加速产业链整合的进程取得阶段性胜利。此次中石油要约收购国内A股两家公司,不仅开创了国内首次以退市为目的的要约收购先河,同时也兑现了公司上市伊始对投资者许下的承诺:整合旗下A股上市公司股权,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内部关联交易。
2004年,中石油实现净利润1029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47.9%,成为国内盈利最多的公司。今年10月,中石油高举收购大旗,先是成功竞购加拿大PK石油公司,完成迄今为止中国企业最大金额的海外收购案例。紧接着11月,中石油公告以退市为目要约收购旗下3家上市公司。
《国际金融报》(2005年12月22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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