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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优先发展小排量经济型汽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2:20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专电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日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上,先进的、小排量经济型乘用车被列入了鼓励类。

  目录把醇醚类燃料汽车、液化石油气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一些新能源
汽车被列入鼓励发展类汽车。

  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说,对于小排量的经济型轿车的问题,发展改革委正在和有关部门研究鼓励支持发展消费的政策措施。

  “特别是针对目前有些地方所谓的限小问题,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经济型

小排量的汽车的环保和性能方面的要求,将来对于符合这方面要求的,各地都要取消限制措施,同时国家在税收上也给一些优惠的政策。”他说。

  据介绍,《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包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目录。分类时,能耗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凡是符合节约

能源和资源,能够综合利用的一些项目,特别是一些采用高新技术来降低能耗的项目都列入鼓励类。

  据介绍,目前中国

汽车行业的产能产大于销200万辆,在建的生产能力还有220万辆,正在酝酿和筹划的新上能力达800万辆,如果都建成的话,产能远远大于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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