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黄金进出口权门槛暂定3000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0:12 新文化报

  新闻背景:2003年以前,我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具有黄金进口资格,此后,央行批准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进口资格。随后,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等6家企业去年获得央行批准,成为首批可以进口黄金及黄金镶嵌珠宝首饰的企业,但央行对具体进口方式及产品均有严格规定。

  本报讯(记者 黄艳丽) 2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黄金制品进
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对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企业的资质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对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的申请条件提出了详细的要求: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三千万元人民币;申请进出口的黄金制品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进出口企业资格;近二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某金银珠宝公司韩总经理认为,此次《办法》的推出,是我国黄金业务全面放开的重要步骤,市场化对整个黄金市场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尤其将引起一些黄金制品生产企业的极大关注。“虽然目前作为黄金制品零售企业来讲,我们还不会马上申请办理进出口业务,但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放开,也将给普通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我国黄金交易和消费量的上升。而且,由于金价已经早与国际接轨,黄金进出口业务的放开不会对金价造成影响。(新闻编辑:曲兆佳)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