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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黄金制品门槛初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 11:5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耿彩琴)央行昨天对外公示《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一办法规定,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的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三千万元人民币。

  央行同时还规定,我国黄金制品进出口实行一事一批的审批制度。黄金制品是指含金量90%以上(含90%)的黄金制首饰、器皿和工业金制品等。企业申请进出口的黄金制品必须
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同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应说明黄金制品纯度、用途、数量、重量、规格、进出口口岸等内容。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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