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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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 02: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l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2股。 l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2月22日 l复牌日:2005年12月26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l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12月26日 l自2005年12月2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上实发展”改为“G实发展”,股票代码“600748”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2月16日下午,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14日至16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5年12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2股。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十二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数量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1上海上实际(集团)有限公司430,571,62273.28%50,230,406-380,341,21664.73%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2日 2、公司股票复牌日:2005年12月26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3、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12月26日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5年12月2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实发展”,股票代码“600748”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股份情况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非流通股国有法人持有股份430,571,622-430,571,6220 非流通股合计430,571,622-430,571,622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国有法人持有股份0+380,341,216380,341,216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0+380,341,216380,341,21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56,970,021+50,230,406207,200,42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56,970,021+50,230,406207,200,427 股份总额587,541,6430587,541,643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 1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380,341,2162006年12月26日占总股本5%的股份可通过上市挂牌流通 2007年12月26日占总股本10%的股份可通过上市挂牌流通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33层 邮政编码:200021 电话:021-53858859 传真:021-53858879 联系人:阚兆森、陈建梅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 4、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