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舞台召开。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51人,代表股份数51,064,05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111,693,750股的45.7179%。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费钧德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38%股权转让给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议案;
同意4,768,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919%;反对387股,弃权0股。
此项股权转让议案为关联交易,持有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6,295,165股的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在该议案表决中回避并放弃表决权。
二、审议通过《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议案;
同意51,063,6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992%;反对387股,弃权0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律师、杨依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界龙实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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