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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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 02: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正集团”)通知,其股东台州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海正集团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持续跟踪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公司的公告。由于股权转让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