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雁争
昨天下午,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配合《可再生能源法》在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发改委正在协调有关部门,配套措施近期有望出台。
发改委能源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的胡润青表示:由发改委负责起草的文件包括:《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目标》;《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共四个。她表示,这四个文件已经下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目前反馈意见已经返回发改委。
胡润青同时否认了具体实施细则在元旦集中出台的说法。她说,由于《可再生能源法》涉及税收,优先上网等多方面问题,需要多方协调。具体问题由职能部门分别制定。“更可行的办法是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于今年2月28日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九条提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
此前有消息说: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暂行办法》中将规定,国家将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上采取一定的价格优惠措施,风力发电上网价格将在2005年各地煤电上网标杆价基础上增加0.23元,生物质能发电入网则增加0.25元。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入网,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制定了相应的价格优惠措施。
已经看到了征求意见稿的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院长陈勇透露,办法中没有对风力和生物质能发电上网采取不同的补贴标准。但是他同时表示:不管最终确定的补贴金额是多少,都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向产业化方向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从目前各地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势头和国家制定的规划目标看,我国在2020年有可能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提高到全国一次能源总消费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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