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希望在美国开设一个经营实体,大致上有以下5种可供选择的架构模式:非盈利公司(Non-profitcorporation)、个人所有权公司(SoleProprietorship)、合伙公司(Partnership)、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liabilitycompanyLLC)和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
1、非盈利公司
是为了推动慈善、教育、宗教、科技文化进步而设立社会公益机构。
2、个人所有权公司(SoleProprietorship)
个人所有权公司是由一个人拥有的责任无限的公司,它是一种最简单的公司形式。公司的拥有人行使全部的职能,自行作出决定。享有全部的利润,缴纳全部的税款,赔偿所有的损失,承担一切风险。这种公司的好处是:开创成本低,经营方式灵活多样,所有人即是决策人;所需流动资金最少;单层收税,税率优惠;拥有者无须和他人分享利润。其不足是:责任无限;一旦拥有者不在,企业难以正常运行;而且由于风险高,难以筹集外部资金。
3、合伙公司(Partnership)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实体,为了谋利做生意,签订合伙协议而组建的公司就是合伙公司。合伙企业的组成和存在是以合伙人共同签订的协议条件为基础的,它是个人所有权公司的复合体。公司一切法律后果都由每一个合伙人全部负责,而不是用合伙企业的商号的名义来负责。合伙公司的优势在于:成立方便;开办费用低;资本来源较广泛;可能有优惠的纳税政策;经营灵活;管理方式多样。但它的弊端在于: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公司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过分依赖于合伙人的合作默契,意见分歧或退伙会打击生意;资金扩充困难。
4、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liabilitycompanyLLC)
有限责任公司融合了股份公司和合伙公司各自的优点,既避免了重复征税,又使得股东们只承担有限责任,是现今美国较为流行的一种公司形式。LLC法律实体对其成员提供完全的个人责任保护,无论是民事侵权,还是合同责任,都由参与者共同解决问题,这种形式称作成员管理人。这种成员可以是个人或是公司法人。
LLC申请手续比股份公司容易,LLC无须召开正式股东大会,无须递交年度管理报告,还可以自由选择报税形式。不足的是:一些行业,如银行、信托、保险,是禁止采用LLC的有限责任形式的。
5、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在美国可以分为CCorp.和SCorp.两种)。
上市公司的优点是:股权范围广,融资能力强,公司经营连续,提升可信度和知名度。但不利的地方是:双重收税,公司交利得税,员工收入也要交税;设立手续复杂,成本大,准入成本高。非盈利公司(Non-profitcorporation)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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