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水:经济普查摸清了第二第三产业家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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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10:1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0日电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经济普查进一步摸清了中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家底”。通过经济普查,全面掌握了反映中国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状况的大量基础信息。 李德水在会上介绍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等方面的情况。他说,全国经济普查查实了GDP总量和三次产业的比重。利用这次经济普查资料初步测算,中国2004年GDP现价总
其中,第一产业因不在这次普查范围之内,仍采用年报核算数,其增加值为20956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3.1%,比2004年快报核算数所占比重的15.2%降低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3904亿元,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加1517亿元,占GDP的比重由52.9%降为46.2%,降低6.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为65018亿元,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加21297亿元,占GDP的比重由31.9%上升到40.7%,提高8.8个百分点。在GDP总量多出的2.3万亿元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2.13万亿元,占93%。 李德水认为,这次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依法行政的一次重要实践,也是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从总体上看,这次经济普查工作是成功的,获取了大量丰富翔实的数据资料,真实地反映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和综合国力。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与国家编制五年规划作好衔接,推进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调查体系综合配套改革,国务院于2003年7月决定,将原有的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并将建筑业纳入普查范围,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据中国网、新华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