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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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03: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于2005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上海市崇明县物资总公司持有上海物华假日酒店100%产权的议案》。 现将本次交易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与会董事和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受让上海市崇明县物资总公司持有上海物华假日酒店100%产权,本次交易的总价格为21001921.05元,交易协议已于2005年12月19日进行签署。 二、出让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市崇明县物资总公司 2、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3、住所:崇明县城桥镇新崇南路26号 4、法定代表人:郁葱 5、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佰肆拾贰万元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301006750 7、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农业机械及配件,汽车配件,建筑材料等。 (二)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随着崇明大开发的启动,来崇明旅游度假的中外旅客越来越多,住宿和餐饮经常处于饱满状态,经济效益较好。现因上海市崇明县物资总公司所属所有企业进行转制,所以上海物华假日酒店也进行转制并转让。本公司根据崇明住宿、餐饮业场所少的情况,发展前景较好,董事会认为该资产可保值增值,有利于公司的多业经营。上海市崇明县物资总公司所拥有的上海物华假日酒店的资产经评估,截止2005年5月31日,上海物华假日酒店的资产合计为人民币21001921.05元,其固定资产原值为10439689.14元,累计折旧为288951.15元。该资产从2002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止租给了上海聚银贸易有限公司,年租金为壹佰壹拾万元。本公司受让该产权后,原租赁合同将与上海聚银贸易有限公司续签至2012年7月31日止。 (三)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上海物华假日酒店 2、住所:崇明县城桥镇新崇南路26号 3、法定代表人:陆卫泉 4、注册资金:人民币肆拾万元 5、经济性质:集体企业(法人) 6、经营范围:其它食品,农副产品,住宿等 7、成立日期:1994年5月 (二)本次交易的上海物华假日酒店的土地面积为1455.9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485.25平方米,其中:客房标准间45间,餐饮为2个大型宴会厅,16间包厢,内设电梯,中央空调等设施。房地产权证为沪房地崇字(2005)第004118号,该权证为黄证,正在办理绿证,办证费用由出让方承担,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由出让方承担支付。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本次交易的金额为21001921.05元,用现金支付方式,合同生效条件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2、定价情况:经评估后的资产并经国资部门确认批准的评估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认为人民币21001921.05元。 3、本次受让的产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足部分向银行贷款解决,系非募集资金。 4、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无债权、债务。如有,由甲方承继和清偿。该资产不存在抵押。 五、本次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上海市崇明县物资总公司持有的上海物华假日酒店100%产权,是为了随着崇明大发展,来崇明办事旅游的中外旅客越来越多,住宿和餐饮越来越看好,公司通过收购该产权后会给公司带来比较稳定的租金收入和房地产增值的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