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5年12月20日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2月19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2月15日、16日、19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阳泉市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石盛奎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631人,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60009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6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非流通股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3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1%;流通股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5000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3%,占公司流通股的70.00%。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流通股股东626人(其中现场投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5000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3%,占社会公众股股份的70.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份数反对股份数弃权股份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43600097343463951813424551900099.69%
流通股股东10500097310363951813424551900098.70%
非流通股股东331000000331000000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股数投票情况
1景宏证券投资基金12040522同意
2安顺证券投资基金7680317同意
3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6568812同意
4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6466033同意
5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5778243同意
6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4682067同意
7景福证券投资基金4497221同意
8同盛证券投资基金3393531同意
9银丰证券投资基金3335773同意
10景阳证券投资基金2935988同意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姜业清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本所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六、备查文件
(一)《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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