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本次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5年12月19日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2月19日下午2点;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15日-12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非交易日除外。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天津北辰科技园区辽河东路1号)。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闫希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285,000,00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75,000,000股。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5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2,025,646股,占总股本的88.43%。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0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525,646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70.03%,占公司总股本的18.43%;
(1)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8,15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的0.48%,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4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167,496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的69.56%,占公司总股本的18.3%。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公司股改方案》)。
(一)《公司股改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代表股份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252,025,646249,385,0031,201,5881,439,05598.95
流通股股东52,525,64649,885,0031,201,5881,439,05594.97
非流通股股东199,500,000199,500,000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对《公司股改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股数(股)投票情况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3,480,238同意
2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2,870,779同意
3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2,434,350同意
4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2,308,381同意
5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2,025,923同意
6申银万国-花旗-UBSLIMITED1,929,250同意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900,000同意
8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1,714,442同意
9中国建设银行-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1,690,000同意
10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1,676,214同意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的宋建中律师、焦健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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