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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03: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19日上午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三层友谊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56422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8%;其中非流通股156390000股,流通股32760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在高建民董事长的主持下,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重新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2005年度关联交易?版权转让及制作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05年10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和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公司以及北京荧屏汽车租赁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156390000股,故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2760股。

  同意3276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聘请的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闫晓飞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本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议案,以书面记名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均回避未参与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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