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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雁股份公告道出重要实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01:4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小兵

  董事长杨钦欢早就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梅雁股份日前披露,公司董事长杨钦欢较早之前就已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了。

  据称,2004年9月13日,梅雁股份原控股股东广东梅县梅雁经济发展总公司进行了整体改制,企业名称相应变更为“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广东梅县梅雁经济发展总公司成立当年的12月,经梅县雁洋镇人民政府批复,成立了以杨钦欢、杨?辉、李忠平、叶新英四人组成的股权管理小组,并确定公司董事长杨钦欢为股权代表,上述股权管理小组在股权代表领导下,负责管理及受托管理由广东梅县梅雁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因此,在广东梅县梅雁经济发展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梅雁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杨钦欢。广东梅县梅雁经济发展总公司改制后,梅雁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为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梅雁股份董事长杨钦欢为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0.39%),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钦欢。这表明,控股股东改制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但是,公司在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为梅县雁洋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特公告对此作出修改,并向投资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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