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要案:“银河”一营业部老总一审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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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 11:1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挪用近亿7000万去向不明 因被认定贪污、挪用公款共计近一亿元,且拒绝说出其中7000余万元的去向,13日,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在一中院被判处死刑。宣判后,杨彦明坚称自己无罪,只是说不清楚巨款去向。
被认定贪污挪用近一亿 在庭审中,面对法官及公诉人的询问,杨彦明说得最多的是“记不清了”、“说不好”、“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1997年,杨彦明出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后来,该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 检察机关指控其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将营业部资金6840余万元侵吞,2002年1月至4月间,侵吞股票交易资金376万元。 法院认定了检察机关的该项指控。法院同时认定,杨彦明在2000年8月至12月期间,将营业部资金2480万元挪至个人控制的佳杰堂公司,案发前尚有1270万元没有退还。 另外,杨彦明还被指控将营业部资金60万元用于个人进行期货交易,案发后该款已退还。 法院认定,杨彦明共计贪污公款7216万余元,挪用公款2540万元。 面对公诉人对赃款去向的一再追问,杨彦明承认,一家公司委托其营业部对上亿元资金进行经营,以取得固定收益。拿到这笔钱后,为方便自己提款,在营业部设立了多个账户,此后,只要杨彦明提出要现金,总经理助理就会为其从账户中提取大量现金。一方面,杨彦明承认自己让助理取过钱,另一方面,他又说自己拿的钱经过会议研究,而把近7000万元公款的贪污往其助理身上推,他声称总经理助理负责营业部财务工作和资金交易,完全可以“一手遮天”。此外,杨彦明承认,他让下属技术人员对营业部电脑中的交易记录进行过删除。 案发后曾两次试图自杀 对于这些指控,杨彦明说他只记得曾提取过300万元注册了佳杰堂公司,后又提取了200多万元给公司雇员用于公司经营,该雇员为杨的内弟。对于其余款项,杨彦明表示不记得了。 从公诉人的询问中得知,杨彦明案发后曾两次试图自杀。他解释说:“我的人生和工作都非常失败,我以前自认为什么事都明白,现在却很糊涂,连自己都说不清楚了。” 据现场记者介绍,13日上午,杨彦明在得知被一审判处死刑后表情很平静,还向旁听家属点头致意。但他表示,两次自杀并不代表他对死刑有心理准备,他将会上诉。杨彦明坚持认为自己只是“工作失误”,并不构成犯罪,目前只是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宗合) (Robby/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