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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观察:义务不确定的权利就是特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 10:1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我们听到过无数个为特权辩护的理由,但广州地铁的“反恐需要”还是头一次。

  据媒体报道,广州地铁线网票价方案听证会上,有消费者代表对地铁公司员工直系亲属享受免费乘坐地铁的待遇提出质疑。

  广州地铁公司总经理卢光霖解释说这是“反恐”的需要,因为“地铁员工的力量毕
竟有限,而地铁公司又希望每趟列车在碰到任何情况时都有人能够及时地指导救援,那么这些地铁家属就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地铁义务安全员的重要职责。”(12月13日《信息时报》)

  我们听到过无数个特权辩护的理由,但“反恐需要”好像还是头一次。让地铁公司员工的家属充当反恐力量,把免费坐地铁和反恐联系在一起,我真是佩服这位老总的创造力和“

幽默感”。以地铁家属有维护地铁安全义务为由赋予他们免费乘坐地铁的权利,实在荒谬。

  首先,维护地铁安全根本不是地铁家属的义务。且不论地铁员工本身有没有和恐怖分子做斗争的责任,单单“员工不够家属凑”的逻辑就很成问题。按照这个逻辑:维护治安警力不足,警察家属就该上街抓小偷;卫生医护人员奇缺,医生家属就该下农村救死扶伤;义务教育师资力量不够,教师家属就该进课堂传道解惑。

  更为关键的是,就算地铁家属个个信誓旦旦地自认“担负起地铁义务安全员的重要职责”,我们又如何能够监督他们的履职情况?人们对于军人免费乘坐公交工具毫无异议,一是因为军人担负着保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二是这种义务是确定的,具有可监督性。一方面,军人有军装、军人证等身份标识,便于人们辨认;另一方面,一旦军人未尽法定义务,自有法律和司法部门惩处。而地铁家属们则完全不同。他们完全没有身份标识,脑门上没贴上“地铁家属”的标记,混在人群当中根本“看不出来”;而且,若是关键时刻“豁不出来”,我们在法律中也寻不出处分他们的罚则。简言之,地铁家属所谓“担负义务安全员”的义务高度不确定,根本无法监督。因此,试图用免费乘坐地铁的权利交换地铁家属履行义务安全员的职责,结果恐怕是要蚀了本钱。

  正如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所说,与其声称地铁家属维护地铁安全义不容辞,还不如用免票的钱雇佣一支职业的安全员队伍。广州地铁公司的辩解十分荒谬,但并非全无价值。因为,透过那些荒谬的理由,我们清楚地看到了特权的本质属性。

  什么叫特权?那些为某些人独占、而没有相应义务或号称有义务但高度不确定的权利就是特权。用这样一把标尺衡量现实世界中的种种权利,那些遮盖着各种各样伪装的特权一一显现出来。其中最多见的,只怕是那些纸面上权利义务对等、但现实中人们无法监督的诸多“法定特权”———它们一概外表光鲜、面目可憎,需要引起人们的警惕。好在,媒体披露广州地铁员工家属免费乘地铁的消息没几日,有关方面便取消了这一特权,也算是闻过改之吧。(毛飞)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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