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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明年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 11:12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和国家统计局近日下发通知,从2006年开始实施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

  《通知》指出,从2006年开始,每年6月底上述三委、办、局将联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各地区万元GDP能耗、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万元GDP电力消费量指标(GDP和工业增加值采用2000年可比价计算)。公布的GDP能耗指标以
国家统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

  “十一五”规划《建议》要求,到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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