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能耗指标公报制明年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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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 10:12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陈其珏责任编辑 王杰 面对国内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现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和国家统计局近期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明年开始实施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以促进各地区大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是记者昨从国家发改委获得的最新消息。
《通知》指出,“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并要求到201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各地区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确保“十一五”GDP能耗降低目标的实现,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导向和促进作用。 《通知》明确,从2006年开始,每年6月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联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各地区万元GDP能耗、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万元GDP电力消费量指标(GDP和工业增加值采用2000年可比价计算)。公布的GDP能耗指标以国家统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 《通知》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统计局要切实重视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翔实、有效数据,确保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顺利实施。 由于多年来的粗放式发展,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能耗问题一直备受外界诟病。有数据显示,我国万元GDP能耗水平是发达国家的3至11倍,单位GDP的环境成本居于世界前列,生产效率的提高并没有抵消资源投入和污染产出总量的增加。在此情况下,“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末单位GDP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