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秉持“科学、权威、专业、公正、广泛”的评选原则,于2005年12月首次启动“2006中国最具影响力律师事务所100强”评选与“首届中国经济与法治论坛”活动,评选将设立六类单项评选:2006中国十大最具政经影响力律师事务所、2006中国十大最具民生影响力律师事务所、2006中国十大最具公益影响力律师事务所、2006中国十大在华国际律师事务所、2006中国十大新锐律师事务所、2006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颁奖盛典将于2006年2月25日举行。以下为本次评选活动组织机构。
一、主管单位
人民日报社
二、主办单位
《中国经济周刊》杂志社
三、联合主办单位
人民网
四、学术支持
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云南大学法学院、山西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法学院、安徽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河北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研究院、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
五、评选机构
1、评选委员会主席
本刊名誉顾问、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成思危
本刊名誉顾问、全国政协副主席 罗豪才
本刊顾问、原全国政协副主席 王文元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刘 飏
本刊专家、著名经济学家 吴敬琏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江 平
人民日报社编委、海外版总编辑 杨振武
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主任、人民网总裁 何加正
2、评选委员会主任
《中国经济周刊》总编辑 季晓磊
人民网副总裁 廖 玒
3、评选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 任玉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王利明
《中国经济周刊》主编 杨 眉
《中国经济周刊》运营总监 刘晓林
人民网总编室主任 陈智霞
4、评选委员会秘书长
《中国经济周刊》副主编 黄乐桢
5、评选专家团:
20位知名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家,20位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商学院院长、管理学院院长、经济学家,20位知名社会人士、传媒人士,共60人。
浙江大学法副校长胡建淼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曾令良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
复旦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董茂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齐文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振民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卫东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李良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林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廖益新
中山大学法学院长刘恒
南开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夏静波
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何勤华
山东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
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唐磊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甘功仁
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云鹏
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继军
西北政法学院党委书记朱开平
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志坚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田土城
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明发
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单飞跃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刘志刚等;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杨瑞龙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伟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陈章武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郑祖康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院长舒元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院长翁君奕
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吕政
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研究院院长柴海涛
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赵振华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
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所长谢庆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吴军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
国资委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
中央政策研究室研究员白津夫
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司长青锋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午光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李希光
公益时报社长刘京
《中国律师》杂志总编辑刘桂明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
飞利浦中国集团总裁张钥等。
六、独家网络门户支持
新浪网
七、合作媒体
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查日报、人民公安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学习时报、财经时报、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经济观察报、环球时报、市场报、中国妇女报、公益时报、中国产经新闻、中国质量报、中国企业报、法制早报、财富时报、京华时报、信息时报、新民晚报、《法人》杂志、《中国律师》杂志、《南风窗》杂志、《证券市场红周刊》杂志、《经济》杂志、《新民周刊》杂志、《商务周刊》杂志、《英才》杂志、《WTO经济导刊》杂志、《北大商业评论》杂志、《财经文摘》杂志、《商界》杂志、《互联网周刊》杂志等;
八、支持媒体
平面媒体: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人民日报海外版、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查日报、人民公安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政协报、科技日报、农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改革报、学习时报、北京日报、解放日报、南方日报、新华日报、广州日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华工商时报、中国经营报、金融时报、中国财经报、中国证券报、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每日经济新闻、经济观察报、财经时报、经济参考报、中国证券报、环球时报、南方周末、市场报、中国妇女报、中国质量报、中国企业报、中国工业报、中国产经新闻、中国信息报、中国审计报、国际商报、中国商报、中国贸易报、民营经济报、法制早报、财富时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新京报、北京晨报、法制晚报、竞报、北京娱乐信报、华夏时报、北京现代商报、新民晚报、新闻晨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深圳商报、成都商报、华商报、扬子晚报、《财经》杂志、《中国律师》杂志、《法人》杂志、《中国企业家》杂志、《南风窗》杂志、《中国新闻周刊》杂志、《三联生活周刊》杂志、《新民周刊》杂志、《环球企业家》杂志、《经济》杂志、《商务周刊》杂志、《英才》杂志、《北大商业评论》杂志、《互联网周刊》杂志、《WTO经济导刊》杂志、《IT时代周刊》杂志等;
通讯社:新华社、中国新闻社;
广播与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东方卫视、南方卫视、天津卫视、重庆卫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境外媒体:路透社、美联社、法新社、彭博资讯、华尔街日报、英国金融时报、香港文汇报、香港大公报、中国时报、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德国《经济周刊》杂志、美国《财富》杂志、美国《福布斯》杂志、美国《商业周刊》杂志、凤凰卫视、阳光卫视、莲花卫视;
网络媒体:新华网、中国网、中国经济网、国际在线、新浪、网易、雅虎、TOM网、腾讯网、千龙网、和讯网、金融街网、慧聪网、中华网、法制网。
本次活动将通过上述支持媒体名单中的电视媒体、网络、报纸、杂志、境外媒体近100家媒体向全国、全球有递度、有深度、有广度地宣传与报道此次评选,达到良好的社会品牌认知效果,达到公平、公开、公益的目的。
同时,将通过上述支持媒体名单中的电视媒体、网络、报纸、杂志、境外媒体近100家媒体向全国、全球公布百强名单、十大律师;并将通过国家重点新闻网站: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中国经济网、国际在线,商业门户网站:新浪、网易、腾讯网、雅虎、中华网向发布百强榜单盛况;并通过中国第一大报——《人民日报》专版发布百强名单;《中国经济周刊》专刊发布、解读百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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