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总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增值税征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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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18: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陈二厚)增值税作为我国主体税种,税收收入约占全部税收的50%。记者1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提升增值税管理水平,全国税务机关采取了三项措施强化其征管。 一是完善“一窗式”管理。从2003年7月开始,税务机关统一在全国5213个办税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
二是强化“四小票”及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控。其一是将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入税控管理。建立了税务总局与海关系统数据的对账机制;二是将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纳入税控管理。三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货物运输发票,并准备将货物运输发票纳入税控管理,开展货物运输发票审核检查工作;四是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从2005年1月起,将其统一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三是加强对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对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每票必查,并同纳税人的有关购销合同、账务处理、资金往来、入库实物等结合起来进行核查,同时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 截至2005年9月底,国税机关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累计完成740.41万份,其中完成审核检查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4.03万份,完成废旧物资发票244.79万份,完成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26.92万份,完成货物运输发票274.67万份。累计查补税款5.9亿元,滞纳金362万元,罚款1664万元,移交稽查立案查处发票28254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