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品牌:暴利还是暴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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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11:4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行业点评] “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在“2005首届中国地产品牌价值评估与品牌评选活动”论坛上,著名的房地产大亨任志强先生甩出这句最新语录,并毫不理会欲与他交锋的易宪容而断然离场(《北京娱乐信报》11月22日)。“品牌就应该具有暴利”的理论,逻辑之荒谬不值一驳。不过,话从任志强先生
这句新语录,与他曾一鸣惊人的另一句旧语录一脉相承,即:“我坚持一个观点,不要让所有的老百姓都买房子,因为我们没有那么大的生产量。在供应量很少的情况下,一定是先满足最富的人。”显然任先生思想特点鲜明,且一直是在说真话。一个说真话的人,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谴责他呢?与一些说假话的人相比,我们也许更该对任先生表示尊敬呢。 但是,尊敬归尊敬,真话与真理仅一字之差,内涵却相距十万八千里。既然牵涉到利益诉求,在房产市场这个包括供求双边利益的体系中,事情的“应该”就不是供应商代表任先生说了算的,需求房产的广大百姓也有心目中的“应该”。市场经济原理说,一般情况下,此“应该”和彼“应该”在讨价还价中达成的妥协情形,就是现实市场所呈的状况。 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任先生代表的房产商的真实利益诉求,由于和“暴利”紧密相连,在真理面前便一下子显得很不受欢迎。 首先,“暴利”永远为一个健康的市场所不容,卖方暴利意味着买方暴损,这样的损益分配结果将把市场弄得充满火药味,走向剑拔弩张甚至同归于尽。故很多国家特别为反“暴利”立法,未立法的也有相关手段遏制而非放任自流;其次,关于房产的性质,第一是生活必需品,此外才谈得上是投资品、奢侈品或其它。保障民生是房产市场发展的一条约束底线,看得见的手绝不允许看不见的手逾越这条底线,更别说还挟带着“暴利”;再次,我国房产市场从计划体制脱胎而出,全面铺开不足10年,行政手段直接干预的旧体制胎记还远未褪尽,加之土地国有、政府掌控源头供给,使这一市场不具充分竞争性,垄断、尤其是官方因素介入的行政性垄断色彩很强,凭借如此垄断之便而牟取暴利就更背离社会公正。 所以,任先生在宣讲他的嫌贫爱富观时,在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一直耿耿于怀时,也必须意识到,在房产市场中统治者可不是房产商,他至少还要面对有权利站在自己立场上说真话的占社会大多数的老百姓。任志强先生对“暴利”赤裸裸的叫嚣,引来百姓情绪对情绪的口诛笔伐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公众消费者已经意识到,指望房产商主动放弃“暴利”并转而同情买房难的百姓毫不现实,百姓的利益诉求必须靠自己抗争,只有这种抗争合成的社会公道力量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不公道。而政府是站在人心公道一边的,必然对危及社会公平和民生的房产暴利予以调控。从任先生忍不住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可以看出,房市调控大气候,真的让房产商很难过,一怒之下,终于图穷匕现。 图穷匕现,反证了国家顺应绝大多数百姓意志、以遏制房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有所见效,同时也提醒国家注意来自相关利益集团或地方政府的阻挠,切实防范贪吃“暴利”的力量卷土重来。(辛华)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