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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减税范围再扩大 部分省市有望全额抵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10:1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5日电据新京报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向东北三省税务部门发出了通知,要求将目前实行的增值税改革东北试点由"增量抵扣"进一步扩大减税范围,可在增量之外办理抵、退税,这是继去年12月底以来,政府部门第二次扩大东北增值税改革试点的减税范围。

  这份名为《关于2005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退税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对纳入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自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用当年增值税增量抵、退税后仍有余额的,经当地财政部门同意,可进一步在增量之外办理抵、退税,即在纳税人2005年实现并入库的增值税收入中清退。对仍未抵扣完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留待下年抵扣。

  一位东北税务系统官员透露,东北税务系统和企业都对扩大税改范围非常积极,目前辽宁和黑龙江都准备依据政策将"增量抵扣"扩大为"全额抵扣",吉林的态度目前还不明朗。该人士表示,由于对财政减收的担心,政府从去年以来一直采取"增量抵扣"的方式,到年底视情况而进行"加码",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底政府都采用了同样的方式来增加退税。

  据悉,为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国

财政部、税务总局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很大。在
增值税
、资源税等方面,从2004年7月1日起,允许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经过认定的相关行业,享受税收优惠。(记者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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