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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工资咋缴税定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8:58 沈阳今报

  最新出炉

  国家税务总局14日发文,明确规定,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今报讯(首席记者刘洋)明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就要实施了,一直有人向我们咨询,这两个月的工资怎么纳税。

  “我们刚刚收到

国家税务总局[2005]196号文件,只要是明年1月1日后的个人所得都按照1600元标准进行扣除。”昨天下午,沈阳市地税局大东分局办公室卢俊德介绍。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如果12月份的工资在明年1月1日之后发放,就可按16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但如果在12月底发放,就得按照原来的标准进行扣除。

  “大部分企业都在下一月发放本月工资,对于工薪族来说,12月份工资能得到实惠已是事实了。”卢俊德说。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还明确了年终奖缴纳个税的方法,只要是在明年1月1日后的实际所得,都按照1600元标准进行费用扣除。也就是说,年后发放年终奖,可以节省一大笔个税。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除以12(个月)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某纳税人一年中已经采用过一次就不能再用,而需要把奖金与取得的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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