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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三支柱缺一不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12:13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讯“中国企业要国际化,不能出了事,才想到法务部,才想起找律师。风险战略管理是企业法务部的重要职能。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首席法务官(CLO)三个管理支柱缺一不可。”10日,在《中国企业家》杂志主办的“2005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全球排名第六的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发布了《中国企业法律风险标准化管理策略报告》。该报告为风险意识不强、经验不足的中国企业,提供了一套建立国际水准的风险防控和合规文化的制度方案。同时,为政府部门谏言,提出监管部门如何制定并实施适合国情的合规
监管制度。据悉,该报告为国内首份企业法律风险标准化管理报告。

  报告中提出了一个独到的观点,即在中国公司法务发展初级阶段,非专业律师担当的首席风险官或企业总法律顾问,更具有优势。因为公司法务管理需要高屋建瓴的管理才能和经验,来识别、判断、预防和应对风险。

  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主任合伙人吕立山建议,国资委可以通过制定一系列措施,鼓励企业建立标准化的合规管理机制。根据最佳国际实践经验,结合中国国情,由国资委确立标准,提供相关培训,并建立有效的合规监督体系。

  报告强调,为了让企业认真对待法律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国资委必须自己首先建立全面的合规管理机构,以显示计划的重要性。

  (雨林)

  《市场报》(2005年12月14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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