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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两巨头对簿公堂(案件关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12:13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讯记者董颖报道:近日,圣象集团被指具有制作、散发对比性广告、海报,虚构、夸大事实,恶意诋毁其他同类产品,贬低竞争对手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大自然公司据此将其告上法庭。

  大自然公司称,被告利用网站、海报单张、灯箱、宣传画册、软文等制造假象,大肆吹嘘“康树”三层实木地板“天衣无缝”,在未经证实或夸大其辞的基础上指称传统的实
木地板是名副其实的隐形垃圾场。12月1日,广州市中级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据悉,这是七年以来中国地板界最具影响的官司之一。

  2005年10月中旬,大自然公司意外地发现圣象集团在广州、上海和北京的三家子公司在对自身产品“圣象康树三层实木地板”进行促销时,大量散发由圣象集团印制的广告册,利用对比宣传恶意诋毁其他的实木地板产品,并通过海报、网络、软文等宣传手段对传统实木地板进行了否定。宣传称:实木地板缝隙成为影响家人健康的隐性杀手。实木地板缝里清理出来的灰尘中含有霉菌、大肠杆菌、绿脓杆菌等多种有害菌,另外还有尘螨、蠕螨类螨虫及动物皮屑、毛发、建筑颗粒等易导致皮疹、咳嗽等过敏反应的物质。同时又称其生产的“康树”三层实木地板“天衣无缝”。大自然公司认为,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经营规则,严重影响了实木地板生产企业的声誉和市场销售,在地板界掀起一股寒流,对实木地板的产销造成极为恶劣的后果;圣象的行为明显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在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地方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侵犯了包括大自然在内的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

  大自然品牌总监胡造奇对此透露:此次大自然起诉圣象的官司仅是第一步,其最终目标是保护行业和自己的合法权益,将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行动进行到底。胡总监还认为,如今要打造一个高品位的木地板品牌,不再只是简单地生产产品,还要站在消费者的立场想问题,只有这样,才有机会顺应市场时势,将企业做大、做强。

  对于这起官司,广东雅商律师事务所的周兆勇律师认为,大自然拿起法律武器向圣象宣战的象征意义要大于法律意义。因为通过这起诉讼,大自然要求圣象向广大消费者澄清事实,同时也传达了大自然捍卫品牌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这些效果都要超过在法律上所获得的实际收益。此次大自然公司亮出维权之剑保护行业和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备受同行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关注。此举一方面是捍卫产业秩序化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更希望能警醒同行,为了维护行业利益,应该把“消费者权益”和“行业使命”贯穿于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当中。

  《市场报》(2005年12月14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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