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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旧城改造”要空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7:44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住宅“价格高、位置偏”的根本原因是土地资源紧缺,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房地产公司在“增量”土地上忙于建设这些不被消费者“青睐”的房地产项目时,城市现有的“存量”土地却被大大冷落了。

  省国土资源厅一位人士指出:当前我省建设用地十分紧张,应首先在提高土地利用率上下功夫,通过对城市中心区域内的旧城区,特别是棚户区、危旧低矮房屋和废旧厂房及
各种闲置空间的改造建设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旧城改造”涵义包含两个阶段性命题:第一个阶段主要是以政府为主角拆除过去不合理规划建设形成的障碍区域,建设广场、绿地、道路等各种公用基础设施;第二个阶段则是以

房地产商为主角,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为主题进行“旧”变“新”的开发。目前,我省旧城改造第一阶段任务已完成得差不多,而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为主题的旧城改造还远未结束,在漂亮宽广的马路背后,很多城市的居民居住条件并不理想。全省除日照、东营、威海、莱芜等几个城市因为大规模城建起步较晚、老城区面积较少之外,其他城市都有大面积的旧城区。这些老住宅建设在住宅商品化之前,房型设计普遍老套、做工粗糙,难以满足居民的时代需求。

  旧城改造对房地产商来说应该也是一块肥肉,但为什么房地产商更热衷在增量土地上开发项目呢?一位

开发商道出其中原委:增量土地产权关系简单,像一张白纸,操作起来省心;而旧城改造土地产权关系复杂,涉及拆迁补偿等诸多事宜,并且难以形成规模化开发。

  可以说,旧城改造的主角虽然是开发商,但政府不能缺位。比如,旧城改造容易形成拆迁纠纷,为避免纠纷,最好的方式是将居民进行“近地安置”,“近地安置”就需要政府部门先为开发商在改造片区“找”好一块闲置地进行“插建”——“插建”的建筑建好了,住在旧宅的居民才可能搬出,旧宅方可拆掉;为保证改造质量,需要在政府部门监管下进行公开的社会招标;旧城改造最怕形不成规模,因为孤零零的几幢楼难以形成规范化的

物业管理,这也需要政府下大力气做好拆迁片区内各产权方的工作。

  所以,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为目的的旧城改造需要政府服务先行。值得注意的是,前些年我省对城市中心的闲置用地、废旧厂房等“插建”资源重视不够,“插建”资源被浪费性开发,致使一些地方的旧城改造失去最好的“橇板”,未来旧城如何改造将可能面临无地“腾挪”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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