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13日上午9:00在公司207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数348,4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2,400,000股的65.45%,本次会议无流通股股东代表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房屋场地租赁及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未计入表决权中数,由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票141,0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七密公路建设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348,4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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