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的有
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曙光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实业”)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登记日为2005年12月9日,流通股股东所获支付的对价股份已于2005年12月13日上市流通。控股股东曙光实业根据《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增持股份的承诺,于2005年12月13日在二级市场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7,471,864股公司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1%,所用的增持资金总额为29,999,823.79元。在完成增持股份计划后的六个月内即从2005年12月14日起至2006年6月13日止,曙光实业将不出售上述所增持的股份。截至目前为止,辽宁曙光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总数为54,159,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3%。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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