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吨落后炼铁产能将遭淘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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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今日从国家发改委工业司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我国钢生产能力力争控制在4亿吨左右,拟淘汰1亿吨落后炼铁生产能力、5500万吨落后炼钢能力。 发改委工业司在调研基础上,提出了《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拟将出台钢铁工业宏观调控具体措施。
钢铁工业宏观调控把握的原则为:以市场机制为主,政策引导为辅;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注重平稳发展,防止大起大落;注意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严格执行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控制钢铁工业生产能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支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进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加强行业自律,加强领导,稳妥推进等。 通知说,要通过宏观调控,使我国钢铁工业布局不合理的局面得到改善,主要产品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刘铮)(14B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