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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股票收益免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11: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该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中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郑尚 但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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