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要案]吉林连发亿元非法集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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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16:3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来自“俄罗斯的诱惑” “新同舟”“纳士塔”令多省市上万群众受骗上当 吉林省吉林市公安机关日前传出消息,吉林市“新同舟”公司涉嫌非法集资2.24亿元大案告破,27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吉林市公安局提请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案者提起
两起大案数省万人受骗 今年5月有群众举报,吉林市“新同舟”公司涉嫌巨额非法集资。警方侦查发现,“新同舟”公司旗下共有3家公司,分别是吉林市新同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远东旅游船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市新同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都是杨皓翔。 5月10日,杨皓翔看着公司账面上仅有的几百万元,欠“股民”的集资款已逾1亿元,意识到公司不可避免会“崩盘”,为了自身安全,来到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投案自首。并协同警方抓获主要涉案人员。 42岁的杨皓翔,2003年10月与俄罗斯远东造船公司各出资56万元,在吉林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吉林市远东旅游船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此为合法公司)。2004年1月杨皓翔背着俄罗斯投资方,偷偷搞起了非法集资。同年6月,杨又以虚假验资的手段,成立了吉林市新同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罗洪芬出任总经理。 杨皓翔伙同罗洪芬等人以“增资扩股”为名,以月息6%-10%的高额利息作“诱饵”,将“新同舟”划分为本地和外地两个吸储市场共计11个部,先后在长春、吉林(市)、延吉、沈阳、大连、鞍山、辽阳市以及安徽省大规模非法集资。 在“新同舟”案发之前,吉林纳士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纳士塔”),从2003年8月中旬至2004年3月,也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在吉林、长春、延吉等地非法集资1.23亿元,受骗群众4887人。今年6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纳士塔”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国民和团伙主要成员杨向明、侯林坤非法集资罪罪名成立,依法判处死刑。另外20名案犯也分别被判处了无期徒刑至1年6个月的刑罚。 夸大宣传欺骗群众 “新同舟”和“纳士塔”两起非法集资大案,都采取了制造假象、夸大宣传的手段,一位参与办案的民警说。 “新同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初,号称注册资金1000万元,实际注册资金只有77万元,杨皓翔伪造了银行存款923万元的单据。杨皓翔自首后交代,以虚报注册资本为手段,成立这个公司后,没有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杨皓翔以远东造船公司名义,宣称建船厂二期工程比一期工程利润更可观,生产船只全部由俄方包销,这赢得了许多人信任,使集资额迅速达到1.5亿元。但俄方代表谢尔盖证实,俄方认为一期工程的船只销售情况不好,不同意再搞二期工程。另外,俄方从未提过包销一事。 杨皓翔后期又声称与台湾合作开发江湾桥上游的水上娱乐项目,但实际该项目未取得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为使集资群众相信水上娱乐项目是真实的,杨皓翔用集资款中200万元买来浮筒堆放在造船厂的院内,用以显示其先前曾宣传的台商投资已到位,骗取更多群众的信任并参与投资。 “纳士塔”公司在“制造”假象和夸大宣传上,一点也不逊于“新同舟”公司。他们制作光盘,印制宣传册,组织大型文艺演出,用骗来的公众钱款请国内大腕明星来吉林市演出,召开新闻发布会,扩大“纳士塔”的影响。 “一时间,‘纳士塔’公司成为吉林市老百姓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再加上每两个月就返还投入资金20%利息的诱惑,很多人就和我一样来不及多想,就把钱投了进去。”49岁的武女士后悔地说。 政府“介入”涉嫌“误导”群众 超亿元的非法集资大案连发,看似公司行为,但政府一些相关部门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群众。 受骗的李女士说,“新同舟”公司成立时,吉林市有关领导出席并剪彩。公司是合法的,又是与俄罗斯合资的,再加上打着政府的名义去招商引资,普通群众当然就不去怀疑其欺骗性了。可是当众人把钱投资“入股”后,杨皓翔却采取了偷梁换柱的方法,把钱都转移到了“新同舟”投资公司名下。 卖掉房子、东挪西借在“纳士塔”公司投入54万元的王女士,也与李女士有同感。现年53岁的王女士说,“纳士塔”花巨资筹办演唱会,政府各相关部门领导也都到场。“纳士塔”还花100多万元给吉林省歌舞团冠名,这让群众产生了它很有财力、很有发展前景的错觉。 办案民警介绍,“纳士塔”运作之初,吉林市下辖的一个县财政局,竟给其提供数亿元的担保,后来发现情况不对,及时撤保。但“入股”的群众对撤保并不知情,认为有如此强大的后盾做保障,就把钱毫不犹豫地投了进去。 特约记者周立权 (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