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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货]回收废旧家电有新规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16:3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近日,记者从中国旧货业协会获悉,由该协会制定的《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行业标准《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已通过了商务部的审核。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也已通过审核,这三个规定最迟将于明年年初同时颁布实施,三个规定目的相同———规范管理废旧家电回收。

  《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同时要求所有进入二手市
场的旧家电,必须经过有关旧货质量责任人的鉴定,并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标志,以证明是旧家电。《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则强制要求家电生产者、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回收废旧家电的义务,否则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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