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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规定游客买到假货旅行社先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16:3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杭州市公布的该市首个旅游法规《杭州市旅游条例》规定:游客买了假货旅行社必须先行赔偿。

  《条例》规定:旅游者在合同约定或者旅行社指定场所购买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包括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要求旅行社负责退货、换货,如不能在旅游行
程内及时退货、换货,那么旅行社就得先行赔偿,之后再由旅行社向购物场所追究赔偿责任。旅行社损害游客利益应当赔偿而不予赔偿,或无力赔偿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使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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