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100万不如赔1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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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11:2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现在死一名矿工赔20万元根本是杯水车薪。考虑到这些矿工身上肩负的责任,即使赔100万也不为过。 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生产煤矿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决定对非法和违法生产煤矿造成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将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县乡政府负责人将受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而对举报者,最高将给予5万元奖励(见12月7日
看完这则新闻,心中五味杂陈。 死亡1人处以100万元的罚款,用巨额的罚款来制止非法、违法煤矿生产,能点住了非法开采的“死穴”吗?似乎不容乐观,以前是矿工的人命不值钱,死1人赔几万块了事。可是从去年开始就大幅度提高,死亡1人赔20万元,希望通过提高赔偿来促使矿主加大安全投入,去年笔者就撰文对“20万能否扑灭矿难的火”表示怀疑,今天看起来,情况不幸被我言中———矿难此起彼伏,一点也没有停步的迹象,安监局领导也成了出镜率最高的“救火队员”。 因此,死1人罚100万元能否遏阻矿难的发生,同样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对于那些财大气粗,经得起罚的大型煤矿来说,100万也吓不住他们,而对于那些非法小煤矿来说,你要罚得人家倾家荡产,他们要么是拚命隐瞒真相,少报死亡人数,要么一走了之,“和尚”跑了,留下一间“破庙”,看你从何罚起。在当地官员的仕途也与矿难死亡人数捆绑在一起时,联合造假的情况会变得更糟。 政府以罚代管,也有失职之嫌。非法开采肆虐,矿难频发,政府要对症下药,加大力度对煤矿生产安全进行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进行查封,决不能让煤矿带病生产,杜绝生命事故的发生。如果平时监管不力,放任煤矿非法开采,等出了人命事故,政府才对其课以重罚,以罚代管难免有失职之嫌。 如果说死1名矿工政府罚100万,我想不如赔矿工家属100万。因为我觉得现在的20万元的标准还是太低了,要知道矿工都是年青力壮的中青年人,来自贫困地区,且大多都是家庭的顶梁柱,他们一旦死亡,一个家庭从此陷入困境当中———老人抚养、家庭生计、儿女教育……20万元根本是杯水车薪。考虑到这些矿工身上肩负的责任,即使赔100万也不为过。 说不定用底层视角,多替贫穷的矿工考虑问题,或许比其他方式来对付矿难更有用。 (练洪洋)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