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免费美容美发”试不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 09:31 扬子晚报

  本报讯免费美发,导致皮肤烧伤。向店家索赔,被对方以“没有收取费用”为由拒绝。大学生小潘昨天向本报反映她享用“免费午餐”所带来的烦恼。业内人士提醒,美容美发猫腻多,市民贪小便宜往往要吃大亏。

  前天,南师大小潘和同学在南京山西路接到两张免费美发券。发券者反复承诺,美容美发不要钱。将信将疑的她们按券上指示来到目的地后发现,竟是一家美发学校。“美发
师”在为她们设计发型的同时,不停地夸她们有气质,脸型长得好,并劝她们卷发,这样才更有“味道”。至于卷发所需的材料费,“美发师”表示只收成本价50元。被说得晕乎乎的小潘仓促下就答应了。简单处理后,“美发师”把所谓的“最好的”药水直接倒在小潘的头发上。没多久,小潘感觉头皮有灼烧感,脸上竟出现了红块。在附近医院检查后,被告知是药物过敏导致的皮肤损伤,一下子花去了医药费近两百元。事后,小潘找到美发学校要求承担医药费,对方竟称:“小潘是过敏性皮肤,出现意外是她自己的责任。我们没有收取美发费用,连药水成本都没要,想赔偿没门。”

  南京中祥律师事务所的徐律师为此表示,如果店家药水赚了钱,小潘出了事店家必须赔偿;如果小潘仅是做了“试验品”,没有证据表明与店家所形成的消费合同关系,要索赔是有难度的。(孟雪王国柱)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