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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 03:2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商金润发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于2005年12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龙江超市房屋产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因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子公司董事会决议:以龙江超市房屋产权向华夏银行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为壹亿元,抵押期限为2005年12月22日至2008年12月22日。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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