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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行为致我每年损失数千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 03: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记者 叶国标 潘清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秘书长姚广海日前在沪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经过十多年努力,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已取得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悬殊,还存在五大“软肋”,各种失信行为导致每年数千亿元的经济损失。

  ------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观念淡薄。特别是许多企业急功近利,存在短期行为,市场经济秩序还很不规范。“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信用的社会惩戒机制尚未形成。守信者吃亏、失信者赚便宜的不合理现象还大量存在,失信者还有很大的生存空间。

  ------信用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还不健全。目前,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有“诚实守信”的原则规定,但尚无专门的信用法规。少数地方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缺乏统一性、系统性和权威性。眼下,许多地方和政府管理部门在抓信用体系建设,但失之各自为战、各行其是,缺乏统筹规划以及统一的思路和框架,没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信用服务市场发育不完善。从信用服务的供给来看,我国虽然涌现出近3000家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但经营理念、人才储备、生存环境、服务水准等还有较大局限性,真正有实力、有规模、有公信力、可以与国际巨头媲美的信用中介机构凤毛麟角,难以提供优质高效的信用服务。

  ------信用信息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信用信息归集多但利用却很少,信用体系建设的外部环境不适宜。一方面,有的政府部门对信息进行割据和垄断,不愿向公众开放。另一方面,有的个人和企业不愿公开自身以及交易对象的信用信息,导致信用信息存在很大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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