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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首尝司法“以股抵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09:32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薄继东)“以股抵债”终于有了市场化的价格。日前,金健米业(600127)的控股股东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9506万股国有法人股被法院裁定,用以抵偿对金健米业1638..54万元的欠款,偿债单价为拍卖会上无人应价的每股1.7236元的参考价。该价格比其每股净资产2.073元低了16.85%。

  昨日,金健米业发布相关公告称,由于被执行人粮油总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
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1月30日有关部门已对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了拍卖,但因无人应价而流拍,现公司同意接受该股票。根据裁定,粮油总公司所持公司9506万股股票被用以清偿其所欠公司债务。抵偿后,粮油总公司尚欠公司余款3196.46万元。同时,被用来“以股抵债”的股票将被注销。

  金健米业此次“以股抵债”与此前的电广传媒、华北制药、G郑煤电和凤凰股份都不同,大股东是被强制进行的,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的,且抵债的价格也首次出现了“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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