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经贸伙伴进行国家风险评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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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04:5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 郭永刚) 我国第一份具有中国视角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今天发布,这份报告对与中国外经贸交往较为密切的60多个国家进行了风险分析和评级。 国家风险是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由于债务人所在国的某些国家行为而引发的重大事件,使得债务人拒绝或无法偿付国外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债务,从而给国外债权人和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这份名为《国家风险分析报告(2005)》显示,我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美国、日本、新加坡、德国、荷兰的国家风险水平极低,而我国周边邻国,如越南、巴基斯坦和哈萨克斯坦、老挝、缅甸等,均属国家风险水平较高之列。我国企业所面临的国家风险主要集中在地处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东欧等地区的新兴市场国家。《报告》将国家风险分为9级,风险水平随数字增大依次增高。瑞士等国家风险最低,为1级,刚果(金)和津巴布韦等国的国家风险最高,为9级。 与我国有经贸往来的189个国家(地区)中,国家风险水平极高或者极低的国家(地区)只是少数,大多数都处于国家风险水平相对较低或者相对较高之列。 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今天表示,国家风险正在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所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成为我国政府需要随时关注的重要课题,也成为有志“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必须积极防范的潜在风险。《报告》的发布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唐若昕表示,公布国家风险分析报告,目的绝不在于限制或是减少对某个国家(地区)的出口、投资或开展工程承包业务,而是表明一个国家(地区)主要风险因素、成因、所处的水平及发展趋势,从而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企业提供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