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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监控名单”明年扩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 13:07 扬子晚报

  国家税务总局12月7日公布了2006年重点税源监控选户标准。按照此标准,明年将有更多企业受到税总监控。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将把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在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以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纳税人纳入监控范围,并将因出口退税、享受税收减免等因素造成的纳税额度不达监控标准,但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

  记者注意到,2006年的重点税源监控选户标准和以前年度的标准跨度较大。一位国税系统人士对记者表示,按以前年度的标准,亏损企业不在监控之列。按照2006年的标准,只要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在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以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纳税人,不管亏损与否,都要纳入监控范围。李卫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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