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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将扩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 10:5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记者昨天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明年国家税务总局的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将进一步扩大,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在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以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纳税人,都将纳入监控范围。与此同时,因出口退税、享受税收减免等因素造成的纳税额度不达监控标准,但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也将纳入税务总局的重点监控范围。

  今年1至9月,国家税务总局的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入库税收7955亿元,占到了全国税
收收入的39.66%。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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