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衍琪)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昨日发布的《2005年度全球经济犯罪调查》显示,在过去的两年中,全球几乎近半的机构都深受欺诈之害,遭遇欺诈的公司已从2003年的37%上升至45%。同时来自香港地区的调查报告表明,一半以上的经济犯罪涉案人员都是公司内部员工,而且每四个案子中就有一个是公司高管欺诈。
本次调查的受访对象包括了96家香港上市公司,其中大部分在中国内地设有代表处。
调查显示,香港公司因“有形欺诈”(即造成直接即期财务损失的欺诈),例如挪用资产、虚假借口及伪冒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平均每年高达100万美元。
不过,和全球经济犯罪的上升趋势相比,香港公司相对控制较好,在过去两年中,每家香港公司平均发生了五起经济犯罪。这个数字比亚太地区的其它城市(7.8起经济犯罪)和世界其它地区(7.7起经济犯罪)要少得多。
但普华永道分析师认为,实情可能是欺诈行为存在于香港公司内部,却未被察觉。调查显示,56%的经济犯罪的犯罪者都是公司员工,而且半数以上欺诈者为男性,年龄在31岁至40岁之间,在公司中从事高级管理的工作。普华永道亚太地区一位调查人员表示,任何公司或行业,无论规模大小或管理完善与否,都无法免受欺诈。在各种欺诈犯罪中,腐败和贿赂以及挪用资产由于涉及到偷窃有形资产,是最易发现的欺诈行为,也是经济犯罪中最常见的形式。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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