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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束并公布数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04:22 深圳商报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束并公布数据

  国企减少一半私企增加五成

  【本报北京12月6日电】历时两年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圆满结束。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
一号)》,并将陆续向社会公布普查的其他主要结果。

  据介绍,我国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全国个体经营户近4000万户

  2004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516.9万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25.0万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90.0万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0.5万个,其他法人单位91.4万个。产业活动单位682.4万个,其中第二产业167.5万个,第三产业514.9万个。个体经营户3921.6万户,其中第二产业588.7万户,第三产业3332.9万户。

  国企数量减少五成

  与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22.3万个,增长了7.4%。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19.2万个,减少17.7万个,下降48.2%;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45.6万个,减少40.2万个,下降46.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40.6万个,增加10.6万个,增长35.2%;私营企业198.2万个,增加65.8万个,增长49.7%;其他内资企业6.2万个,增加2.5万个,增长66.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15.2万个,增加1.3万个,增长9.6%。

  广东法人单位最多

  第二、三产业单位半数以上集中于东部地区,单位拥有量自东向西呈递减态势。东部地区拥有法人单位291.0万个,占56.3%;中部地区119.3万个,占23.1%;西部地区106.6万个,占20.6%。东部地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358.3万个,占52.5%;中部地区171.3万个,占25.1%;西部地区152.8万个,占22.4%。

  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名列前10位的地区依次是:广东、江苏、浙江、山东、上海、河南、四川、北京、辽宁和河北。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5个地区是:山东、河南、浙江、广东和河北。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532.3万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13.6%;交通运输业621.7万户,占15.9%;批发和

零售业1831.1万户,占46.7%;住宿和餐饮业293.9万户,占7.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13.8万户,占10.6%。

  逾9000万人从事个体经营

  2004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数为30882.8万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5463.8万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5419.0万人。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21460.4万人,占69.5%;个体经营人员9422.4万人,占30.5%。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7882.2万人,占36.7%。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制造业8390.5万人,占39.1%;建筑业2792.6万人,占13.0%;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925.2万人,占9%;教育1521.8万人,占7.1%;批发和零售业1382.5万人,占6.4%。

  个人资本占企业实收资本近三成

  普查数据显示,2004年末,全国325万个第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为18.2万亿元。其中个人资本占28%、港澳台资本占7.3%、外商资本占8.7%。

  国家资本占全国第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总额的48.1%,集体资本占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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