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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报告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02:3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烟发

  股票代码:600766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3503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3503室邮编:518033

  联系电话:0755-83003589

  传真:0755-8300351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5年12月5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深圳市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烟台发展: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园城实业: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本公司将持有烟台发展的3,235.8182万股社会法人股中的2,700万股转让给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

  本报告/本报告书:深圳市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法定名称:深圳市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3503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程秀生

  5、企业类型:投资管理

  6、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3011115237

  7、组织机构代码:75048300-5

  8、经营范围:

  主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资产管理(需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许可的取得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

  9、经营期限:200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3日

  10、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深字440301750483005

  12、股东情况:

  深圳市金碧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0%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出资比例:20%

  深圳市联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0%

  惠州市鸿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

  深圳市事建博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

  深圳市赛格同力工贸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住权

  程秀生董事长中国无

  于会丰董事、副董事长中国无

  樊五洲董事中国无

  苏晓浓董事中国无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持有烟台发展股份情况:

  截至2005年12月3日,本公司持有烟台发展3,235.8182万股社会法人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8.9%,为烟台发展的第二大股东。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二)本次持股变动情况

  1、股份转让概况

  本公司于2005年12月4日与园城实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本公司将持有烟台发展的3,235.8182万股社会法人股中的2,700万股以1,62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园城实业。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烟台发展的股份减少为535.8182万股,占烟台发展总股本的3.13%。

  2、本公司与园城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1交易价格的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不进行资产评估,且不以审计的帐面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该部分股权的转让价格为0.6元/股,转让总价款为1,620万元人民币。

  2.2款项的支付

  协议签订前,园城实业已将总价款的50%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在协议签订当日园城实业已将剩余50%股权转让款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协议生效后,本公司将配合园城实业办理有关过户手续。

  3、除《股权转让协议》外,无其他补充协议。

  4、烟台发展董事会成员中有本公司派出的两位董事,自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该两位董事从烟台发展董事会中退出。

  四、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烟台发展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人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国发营业执照

  (二)《股权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苏晓浓

  深圳市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注日期:200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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