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获悉,12月4日,中石油集团召开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会议,在该会议上公布了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中石油集团决定,免去在爆炸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吉林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于力的职务,停职检查,接受国务院工作组和吉林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任命原辽阳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沈殿成为吉林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并责成吉林石
化分公司免去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的职务,接受事故调查。
中石油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长陈耕表示,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不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引发了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给松花江沿岸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对此,陈耕感到十分痛心,深感内疚,并表示应当自我反省,承担责任。
陈耕说,经初步调查,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违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后,又引发了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值得整个公司认真反思;各单位都要从这次爆炸事故和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改进工作,真正把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国际金融报》(2005年12月06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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